2013年6月29日下午6:08
終於我還是離開了這間鬼公司~~
大清早, 我老板叫我進去, 說我明知他今早會在American Club 開會, 但是司機車了他去IFC 樓下, 所以他一定要辭退我......
他問我是如何吩咐菲律賓籍司機的 (對啊, 他家是為了省錢, 請菲庸當司機的)...... 我是叫司機 pick Mr. Lxx up at home and drive him back to the office, office 在 Exchange Square, 而 American Club 在Exchange Square 48/F, 我撫心自問沒說錯 !
Exchange Square 跟 IFC 大樓是在隔壁, 在北面的有蓋停車處, 不是IFC 的正門, 也不是Exchange Square 的正門, 但是嚴格來說, 是比較近IFC, 所以司機在停車處放下他, 就是天大錯誤云云.......
但可惜我不是司機, 如果是, 明知老板已經58歲, 表面健壯, 但讓他多走十步路, 就是罪大惡極, 那我寧死都要在正正門前讓他下車, 不會有一步偏差 !!! 現在有幾步偏差, 這是我的錯, 就自知死定 !!
我都沒好氣跟他理論, 我連跟這蠻不講理的人說話都不想 !! 但, 好戲還在後頭 : -
『我現在給你一個月通知, 今天是27號, 你 last day 在7月26號, 你還有10.5日大假, 扣除 10.5日, 你該要上班20.5天, 但我很仁慈的, 我不用你多上班20.5 天, 你上班至明天, 交下你手上工作便可, 工資會由6月1日計至27 號今天........』
吓!! 你把我當白痴吧, 沒有補償金, 還要扣掉我自己還沒有放的有薪假期 !! 要我上班至28日, 但人工只給至27 號 !!!!
我聽了簡直想笑, 吓!!! 這翻說話是出自一個金融公司的主席, 還在政府有公職, 提供意見給政府如何搞好香港金融業......
我好想拍掌, 香港人就是被這些所謂高官搞死 !!!
我真的哭笑不得, 我說, 如果這些極度簡單的數目都算錯, 跟合約背道而馳, 那我會直接去勞工處談談.......
我老板聽了, 開始放軟姿態 ~~~
天呀~~ 大家都知他無能, 但低能如此 !! 我實在不想幫這種人打工 !! 再幫這個老板做他助理, 是我的恥辱, 我都看不起我自己 !!!
每天上班其實很不開心, 但是我知道我一定要傲過去 !!
想說現在是時候離開了~~
好想忘記這個惡夢 !
我在時光隧道中, 由出路走出去了, 另外一個入口, 就在不遠處 !


可能是個解脫.....加油!
祝你在隧道的另一端,很快找到合心合意的理想工作,每天上班都抬高頭做人。:)